据越通社报道,政府副总理范家足于2026年11月5日签发了第2110号《决定》,对卫生部副部长、国家医学委员会主席陈文瞬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具体是,对卫生部副部长、国家医学委员会主席陈文瞬给予开除公职的纪律处分,因其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越南党中央书记处已对其作出了党纪处分。
纪律处分施行时间自越南党中央书记处2026年9月22日第392号《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 此前,2026年9月16日,在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违法违纪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提议后,中央书记处认为:卫生部党委常委、副部长(原K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陈文瞬同志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蜕化变质;在履行被交付的职责和任务中以及在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中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禁令和模范表率责任,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引发社会强烈不满,对党组织、地方及工作单位的威望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
根据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及原因;依据党关于对违法违纪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各项规定,中央书记处决定对陈文瞬同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