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過渡憲章》,軍事過渡委員會主席行使共和國總統職務,任國家元首、軍隊統帥、行政首腦;過渡國家委員會是立法機構,設93名委員;過渡政府由總理和各部部長組成,負責實施軍事過渡委員會制定的國家政策。過渡國家委員會委員、過渡政府總理和各部部長,均由軍事過渡委員會主席任命。《過渡憲章》規定,過渡期為18個月,可延長1次。延長過渡期須獲得過渡國家委員會委員中半數以上投票委員支持。未來舉行全民公投通過新憲法後,《過渡憲章》廢止。
目前擔任軍事過渡委員會成員兼發言人的阿澤姆‧貝爾曼杜20日說,乍得總統代比在前線指揮軍隊和反政府武裝作戰時負傷,於20日去世。乍得軍方當天宣佈解散國民議會和政府,成立軍事過渡委員會,由代比的兒子穆罕默德‧伊德里斯‧代比‧伊特諾領導。貝爾曼杜21日表示,在過渡政府成立前,原政府部長在限定範圍內繼續履行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