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貿易與投資促進中心主任范鐵和認為,CPTPP是全面的新一代貿易協定,大多數領域的規定緊密,因此其影響力比此前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更強大及全面。值得一提的是,於最近獲修改的領域當中,最受CPTPP影響就是商品貿易。本著優惠政策和嚴格要求,企業的進出口活動迄今在受CPTPP的支配。
Rajah&Tann LCT有限責任法律公司的陳春芝英律師表示,CPTPP生效時,我國與餘下合作夥伴的貿易關係更加緊密,進出口額與日俱增。進出口活動發展,即差錯和矛盾將更多。其中,常發生糾紛的領域是佔大比重,如農產品、木材和紡織品成衣等。
陳春芝英律師強調,為了安全簽署國際經營合同,企業須注重分辨及分類風險,避免企業受損失和損害。
越南國際仲裁中心副秘書長周越北分析,越南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在簽署國際經營合同中的弱點,就是未深入瞭解國際法律以及合作夥伴的法律,得不到法理部門輔助,導致草擬合同條件不緊湊,不符合合同履行情況,或委託合作夥伴草擬合同,簽署合同前也不詳細閱讀。周北越副秘書長表示,在融入背景下,我國掌握推動出口的機遇,尤其是輸往新的市場,故企業須主動研究國際貿易法律與合作國家的個別規定,讓合同草擬工作更緊密且合理。企業須注意發生糾紛的處理條款,如處理機關、仲裁或法院,處理的法律規定、語言和所有免除責任的條件,旨在限制與合作夥伴交易時可能會產生的損失和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