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藏優勢
工商部副部長陳國慶表示,在CPTPP市場背景下對企業具存亡意義的因素之一是主動融入和自我革新。此改變將起到積極作用。CPTPP協定的承諾範圍深廣,不僅集中於貿易、貨物、服務,還涉及勞工、企業和輔助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促進行政改革,加強肅貪,防打腐敗等。我國對引進投資,增強出口具備有利條件,所以有望成為外資企業的新市場。
然而,CPTPP不是像若干企業所想像只營造機會,而還帶來不少挑戰。例如,重工業儘管帶來巨大利益,但卻造成環境污染;冶金、機械、組裝等企業主要以從事加工為主;機械、生產線、廠房等尚落後;產品的競爭力尚低。值得一提的是,我國招商引進,但未有效地保護環境。若此情況持續下去,將會帶來嚴重後果。
市貿易與投資促進中心(ITPC)主任范設和指出,不僅我國,許多國家也遇到上述困難,因為我國的優勢是其他國家的困難。各國都須主動改變,甚至改變法律體制以符合CPTPP的要求。對於農業,眼前的困難是樹苗、生產技術未取得突破進展。在報關方面,收穫後處理、加工技術、地理標誌、飼養規模小等也是我國企業的不足之處。
范設和主任說:“對於如製鋼潛伏環境污染危機的行業,CPTPP不僅要求鋼鐵質量須達標,還核查企業是否能保護環境,如何確保勞工的利益等。由於CPTPP很進步,注重保護勞工和確保公平,所以要參加,須強力改變體制和調整法律。這不僅越南,是各成員國都遇到的困難。”
簽訂合同時須慎重
據ITPC告知,在CPTPP各成員國中,我國已與7個國家洽簽雙方《自由貿易協定》(FTA)。其中有4個國家與越南雙方進出口額達近70億美元。至於未洽簽雙方FTA的加拿大、墨西哥等國家,2018年進出口額也分別達46億美元和34億美元。但在這些市場,我國的出口商品只佔每個國家從全世界進口總額的1%至2%。這意味著,我國具優勢的紡織品成衣、皮革鞋類、木製品等商品對這些國家進口以獲享稅務優惠的機會將更高。
加強出進口活動將引起合同風險,尤其是對於CPTPP市場。Rajah&Tann LCT法律公司律師陳春芝英勸喻,企業在草擬、簽訂合同時要慎重,以期盡量限制可發生的損失。例如,在簽訂合同時,須注重合同效力,或主體是否 合法,是否在合同上明確確定及存在等。越南國際仲裁中心副秘書長朱越北律師對此觀點表示贊同並認為,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應該注重與合同條款有關的商業法理因素。因為不是任何企業都擁有通曉國際法律的法制隊伍,所以在簽訂合同時,容易發生錯誤,例如:使用對方提供的合同,合同沒有在發生意外事故的場合下保護企業的約束性條款等。
在融入國際,尤其是CPTPP市場的背景下盡量利用機會不僅是越南企業,而是所有各成員國企業都面向的目標。由此,經濟專家勸喻,越南企業須掌握市場規則與自己和對方的優勢,才能成功地合作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