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通訊社報導,哈提卜扎德說,根據伊朗議會去年通過的法案,如果伊核協議相關方在法案規定期限內仍不履行協議,伊朗將中止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伊朗議會去年12月初通過法案,要求政府一定期限內在未發現對伊制裁“鬆動”的情況下,進一步突破伊核協議的限制。
2015年7月,伊朗與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達成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根據協議,伊朗承諾限制其核計劃,國際社會解除對伊制裁。美國政府2018年5月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隨後重啟並新增一系列對伊制裁措施。伊朗2019年5月以來逐步中止履行協議部分條款,但承諾所採取措施“可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