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刚大将阐述上述法律草案呈文时表示,《紧急状态法》规定关于宣布、公布及取消紧急状态的原则、程序、手续和权限;在紧急状态中所采用的措施;执行宣布紧急状态决议和公布紧急状态令的单位;紧急状态中的机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上述法律草案共6章及42条;具体化在建议制定该部法律草案阶段中,获通过的2项政策。
其中,第一政策:在紧急状态中采取的措施,在紧急状态下,若干主体的组织、指导、调度和决定采取特别措施的权限;第二政策:在紧急状态期间及往后的辅助企业和救助、辅助人民应对的措施。国会常委会各委员对颁行《紧急状态法》的必要性表示赞同,并认为,该法律草案基本跟进我党关于革新及完善法律制定规程和法律制定思维革新要求的指导精神;已满足上呈国会第九次会议审核及提意见的条件。国会常委会第43次会议于昨(14)日下午,经过两个半工作日,已完成议程中的12项内容并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