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者住房短缺
本市的廉價出租房、社會住房不多。工人宿舍只是集體住房,而社會目前的需求是家庭式住房。大部分房客都是在狹窄和不確保安全的條件下生活。但不少郡、縣的社會住房仍未售出,為安置服務的逾1萬4000間住房荒置多年,其中有近4000間位於“黃金地帶”的守添區。
本市有逾4800個規劃項目,計劃在2016至2020年期間實施,可展開的規劃項目太少,一系列項目獲列入土地使用計劃很久,但仍是紙上談兵,原因是規劃不符合、缺乏可行性、缺乏資金、投資商能力不足等理由。經過多年已成為擱置項目,導致民眾的生活被擾亂,缺乏建房地皮。
採取更多措施
工人、中等和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很高。具備條件可獲簽發建築許可證的土地面積日漸益短缺,因為尚有許多擱置項目。應該重新檢查所有規劃並作出具體的處理。取消已交地多年但仍未開展的規劃,回收缺乏可行性和沒條件開展的項目,以恢復當地居民建房權利。
規劃住房要符合人口的發展,轉農業地成住宅地,以讓窮人可以建房,並且避免投機,把地價推高;在周邊區為大部分民眾投建廉價住房(約2億至3億元),例如在平陽與同奈省。合理調整各郡縣人口規模的指標,以為發展住房創造條件,同時整頓、持續發展都市。
全球的多個大城市採取給民眾優先貸款購買廉價住房或分期付款購房的政策,而付款時間延長20年至40年(甚至長達50年至70年)。或政府投建上百萬間住房的高層大廈,並以非利潤價格出售,呼籲投資商參加競標,投資商可以從出租地面數層面積作為買賣、經營貿易服務、超市、飲食店以便收取盈利。從而降低房地產價格、限制投機不動產、鼓勵投資生產、減少社會弊端。
本市也應該研究上述政策。這也是發展社會住房結合商貿模式,以形成符合低收入者經濟條件的都市區、平民住房。這些住房既可滿足目前需求,未來也可以規劃成衛星都市。逾1萬4000間荒置多年的安置房可以廉價出售給貧窮、低收入者。此外,本市住房發展輔助基金除了給幹部、公務員、職工有優惠貸款之外,須審議包含到未有住房的低收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