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佛教教會中央的公文指出:“建議諸位僧侶、尼姑發揚菩薩道的精神,指引信徒與民眾廢除迷信、在各寺廟焚燒冥紙和其他違反越南風俗習慣、民族文化、佛教文化的活動。”
此外,上述公文還強調:在各寺院的說教內容中,須關注保護傳統文化美德、各盛會的風俗習慣、提供慈悲及寬容價值,同時尊重其他宗教信仰共同體的差別。
素連和尚在越南佛教教會的正式網頁上寫道:根據一般觀點,死亡者也有類似人間的生活和需求。若干人因捨不得已去世的親人,故於忌辰或逢年過節就焚燒冥紙。此舉有時有些過份,如人們焚燒紙製樓房、汽車、空調、手機和美元等。
此外,素連和尚還肯定:釋迦牟尼佛的教導中沒有提到焚燒冥紙一事,但為何若干佛教信徒卻在佛教重要節日的農曆七月十五卻焚燒許多冥紙以祭祀祖先。請問,知識分子在什麼佛教和道教經書裡找到教導焚燒冥紙的理論?
越南佛教教會中央的第31號公文 出台後,越南佛教教會中央理事會副秘書長兼第1辦事處主任釋惠聰和尚表示:在未來的安居期間,將廣泛開展相關計劃。
釋惠聰和尚說:通過第31號公文,他們期望將廢除信仰生活和盛會中的一部分焚燒冥紙情況。長久以後,一定要加以討論、制定計劃和採取措施,才能有效執行,初步只是頒行公文而已。未來期間,越南佛教教會中央第1、2辦事處將制定新計劃,旨在各省市開展含有此內容的多項活動。
此外,釋惠聰和尚還透露:這是暗示的步驟,因為焚燒冥紙是民間的悠久傳統,一朝一夕是無法改變的。未來 期間,教會生活將有相關內容以落實 第31號公文。對於時間方面,今年安居期間(農曆四月及五月)將廣泛開展該計劃◆
黃玉展研究家表示:對於佛教教會的公文,他認為只對佛教信徒生效,並得不到廢除相關弊端的效果。近數十年來,第十一郡蓮華寺的維鎮和尚致力禁止焚燒冥紙,既堅決又取得效益。
至於廢除問題,只有國家才有能力禁止。他認為:想廢除焚燒冥紙弊端,首先要禁止各冥紙生產單位活動。若那是對生活造成危害的文化品和藝術品,就要禁止生產。若想限制這種商品,須徵收高稅額和實施各制裁措施。
教會只教導信徒瞭解焚燒冥紙的習慣並不是正法,佛祖也沒有 教導,作為佛教信徒卻這樣做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