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党中央委员会在会堂召开会议。
在会议召开之前,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了党中央政治局已决定分工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梁强大将参加中央书记处并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党中央书记处书记、党中央办公厅主任黎明兴担任党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办公厅主任等事宜。
党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开幕式并致开幕辞。党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范明政代表政治局主持会议。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梁强代表政治局作了党十三届九中全会议议程的报告。
其后,中央对人事工作提出意见和审议对干部纪律处分等工作,具体:
一、审议党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委员张氏梅辞去各职务和退出工作一事。
张氏梅同志是党和国家高层领导干部,接受基本培训和从基层成长;被分工担任党和国家许多重要领导职务。在职业生涯中,张氏梅同志一直高举责任意识,完成好各项被交办的任务,对党领导、指导和调控工作以及国会的活动做出许多重要贡献。
然而,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在担任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长等职务期间,张氏梅同志已违反了“党员行为禁令”、“干部党员模范表率作用规定”,根据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承担负责人的责任,尤其是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的模范责任;影响了党、国家和张氏梅同志个人的声誉。张氏梅同志深知自己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提出辞去职务、退出工作的申请。
根据党和国家现行规定,考虑到张氏梅同志的意愿,党中央同意张氏梅同志辞去党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等职务。
二、党中央决定提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2021-2026年任期)和第十五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主席(2021-2026年任期)等职务人选名单。
三、党中央补选了4名党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包括: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办公厅主任黎明兴同志;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教部部长阮仲义同志;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裴氏明怀同志;党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党组书记、主席杜文战同志。
四、党中央决定给予下面各位同志党纪处分:
给予原党中央委员、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原市人委会党组书记、市人委会主席黎青海撤销党内各职务处分;
给予党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北江省委书记杨文泰和原党中央委员、原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等开除党纪处分。
党中央委员会责成政治局指导有关机关按照规定展开实施上述内容。
下午,中央委员会分组讨论在党十四大上作的党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报告详细提纲;实施经济社会发展10年(2021-2030年)战略5年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5年(2026-2030)计划的详细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