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财政部提议修订、补充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消除落实中的障碍和困难,进一步发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投资、社经发展的作用和效果,确保法律体系的同步性和一致性,符合国际惯例和发展趋势:
对于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原则,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的优惠领域、职业、地方,以及对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有所不同的其他法律规定,就依本法规定,从而确保执法的一致性,避免在其他专业法律文件中广泛规定优惠条款。
关于补充企业所得税优惠对象,包括2020年《投资法》规定的特殊投资优惠和辅助享有项目;投资辅助中小企业的技术设施和苗圃设施;根据《中小企业辅助法》的规定,投资共同工作区以辅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与此同时,将其他新闻活动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对象(目前已享有优惠的纸报除外)。
补充政府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领域的规定,包括:社经条件特别困难的地方;社经条件困难的地方;经济区、高新技术园区(包括由政府总理决定成立的高新技术农业园区与集中资讯技术园区)。
草案还对企业所得税同时满足多种税务优惠条件的场合补充规定,企业可以甄选最优惠的条件,并在整个优惠期内保持稳定实施。
另外,本法对农业、林业、渔业、盐业生产领域税收优惠收入补充规定,包括将农业、林业、渔业、盐业产品项目资产清算收益,售卖农业、林业、渔业、盐业废品的收入纳入法律草案,使已实施的规定法律化,在法令细则的文件不遭遇阻碍。
关于优惠税率和优惠期限,修订草案和补充规定,对位于社经条件困难或特困地方的经济区开展新投资项目,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为期15年。同时,责成政府确定项目开展地点是位于企业所得税优惠地方和非税收优惠地方,以满足每阶段的管理要求。
补充规定新闻机关从事纸报以外的新闻活动收入适用15%优惠税率。纸报仅继续依照现行规定适用10%的税率。
补充规定适用10年的17%优惠税率,包括投资辅助中小企业的技术设施和苗圃设施企业投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辅助法》的规定,投资共同工作区以辅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在经济区投资项目,但不位于社经条件困难或特困的地方。
补充2020年《投资法》有关特别优惠项目适用优惠税率的规定,确保法律制度的一致性。
对于适应实况的若干场合,修订、补充优惠税率适用期间规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应用农业企业、科学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应用项目、配套工业产品制造项目等,克服近期《企业所得税》落实中所出现的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