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政府已发文建议补充上述两项法律草案,提交国会在预计于2026年8月举行的第一次特别会议上,按简易程序与手续审议并通过。
在这两项法律草案中,《住房法(修正案)》草案发挥着基础性法律的作用,规范各类住房的发展与管理。对于社会住房,草案继续继承并完善多项优惠机制,旨在形成吸引企业参与的动力。
项目开发商可免缴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从而大幅降低投资成本。开发商仍可享受定额利润以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同时,允许企业保留最多20%的住宅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用于建设商业工程;该部分面积所产生的利润实行单独核算,不计入社会住房成本价。
如果说社会住房是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答案,那么出租住房则被确定为住房发展政策中的新支柱。《住房法(修正案)》草案首次设立该类型住房规定专章,明确了国家在发展出租住房储备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方向。
草案的亮点是继续完善对投资建设工人住宿区企业的优惠机制,其中建设成本将被列为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项目。该机制有望鼓励企业投资于需求巨大但利润率低、资金回收周期长的住房类型。
与此同时,《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草案的制定旨在确保与《住房法(修正案)》草案相同步,从而形成统一的法律走廊,减少手续上的重叠。对于社会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对象、条件、交易程序及合同等一些特殊内容,预计将集中在《住房法(修正案)》中予以规定,而不是同时受《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的调整。
此外,草案还补充了与价格适当的商业住房相关的规定,有助于满足那些尚不符合购买社会住房条件、但又难以按市场价格购买商业住房的人群的需求。
总体来看,这两项法律草案正在为住房领域打造一个相对同步的“政策包”。《住房法(修正案)》草案着重于社会安生以及支持社会住房、出租住房发展的政策;而《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草案则旨在建立透明、顺畅的营商环境,减少执行中的重叠。
值得肯定的是,各项解决方案并未止步于税收和土地方面的优惠,而是进一步致力于拓宽住房类型发展的资源渠道。如果这些机制得到完善并同步实施,有望为重新平衡房地产市场结构做出贡献。
房地产市场将拥有更多实现更均衡发展的条件,不再仅仅集中于高端领域,而是为低收入人群和产业工人扩大获得住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