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第12號《結論》明確指出,為良好與有效落實有關旅居海外越南人工作第36號《決議》與第45號《指示》,黨中央政治局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織致力提高與有效落實黨和國家對旅居海外越南人全民族大團結主張的認識與責任意識;革新、多樣化各方式,靈活開展旅居海外越南人運動,尤其是年輕一代,與家鄉緊密維繫,為所在國發展事業貢獻良多,成為促進越南與各國關係良好發展的橋樑紐帶。
第12號《結論》強調有關發揮全民族大團結力量,鼓勵與創造條件給越南僑胞為建設與捍衛祖國事業作出積極貢獻;繼續完善法律系統、行政手續改革與同步開展各項關於旅居海外越南人回國工作和常住的政策;創造有利條件給僑胞回國投資、生產與經營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