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衛生部診治病管理局長梁玉奎副教授、博士告知,化驗結果通用其實是在若干情況下,某診治病單位承認並可以使用其他診治病單位的化驗結果,而此化驗結果必須在一段時間內具有使用價值,以及還要視乎病人的病情。若干化驗在有了結果後可以給其他診治病單位用來診斷、治療、跟進病情,有助於節省化驗費。
記者(●):您可以告知化驗結果通用路線圖嗎?
梁玉奎局長(▲):化驗結果通用路線圖在政府總理審批加強2016-2025年階段醫學化驗質量提案的第316號《決定》中已確定了。據此,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將對特別級與一級醫院之間的化驗結果互相通用,至2020年對同級省、市的醫院化驗結果通用,至2025年在全國所有診治病單位通用。
●實際上的確存在各個醫療單位之間以及各級醫院之間的化驗質量不一致的情況。請問,化驗結果通用一事適用於私立醫院嗎?
▲當前,各個醫療單位之間與各級醫院之間的化驗質量綜觀還不一致。中央級、省級醫院的化驗質量通常高於低級醫院。各家私立醫院也要參加,而且將進行質量評估以實行通用。
每年,單是各家醫院的化驗次數已達約2億5000萬次生化檢驗,逾2億次血液檢驗,以及約2500萬次微生物檢驗。化驗組的年均增長率約達10%。
因此,化驗結果通用在質量與財政方面都帶來多項利益,並且減少等待時間。一旦化驗結果的可信度高,此診治病單位可以使用其他單位的化驗結果,若干化驗就不需要再重複進行,將可以避免浪費。只要減少一成化驗次數,每年單是在各家醫院不需進行的化驗數量已約475萬次。如果每個化驗的平均收費是5萬元,便可節省2375億元了。
●當前,各家醫院對用作化驗的儀器與化學原料的投資不一致,化驗人員的水平也有偏差,所以化驗結果難以相同。對於重病患者,如果醫生只根據其他醫院的化驗結果來確診和治療,若病情不幸惡化,這時將如何追究責任?
▲原則上,化驗結果通用,僅適用於一些可以通用的化驗,而此化驗結果在一定時間內具有價值。該醫院僅使用並承認由化驗質量相當或更高的其他醫院進行的化驗結果,給病患者進行化驗的醫院要對本身提供的化驗服務負責任。如此,準確度與可信度也將會相當或更高。值得一提的是,化驗指定權仍屬醫生所有。指定進行化驗必須根據病患者的具體情況,而並非硬性通用各種化驗結果。換言之,我重申,通用是為了提高治療質量,控制濫用化驗的情況,而不是要削減化驗,影響到病人的病情。
●診治病管理局要求各家醫院必須進行外檢(檢查化驗標準)以確保化驗正確,但一直以來幾乎都只監管公立醫院,那麼,私立醫院有進行外檢嗎?
▲化驗質量標準檢查包括內檢與外檢。內檢是由該化驗室根據每種化驗儀器來檢查。外檢是監控質量,在同一樣本上,與其他化驗室的結果進行對照、比較,與參照國內或國際的化驗室的結果作比較。進行內檢或外檢是非常重要,以確保化驗的準確度與可信度。公立或私立診治病單位的化驗室都必須進行內檢以及參加各個外檢計劃。當前,國內已成立3個化驗質量標準檢查中心,以協助各個化驗室落實此事,每年對各個化驗室進行近4000次外檢。參加的公立與私立醫院逐年增加。透過各個標準檢查中心的報告,衛生部將可以掌握各家醫院的執行情況,從而作出更嚴格的化驗標準檢查指導。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