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受損
4年前,T.H.P公司在協福工業區租賃若干地皮,如今已按合同進度付款並投建廠房和倉庫。然而,協福工業區至仍未辦理土地法理卷宗,所以市各出口加工區與工業區管委會(HEPZA)不給各家租地企業簽發投資執照。HEPZA就T.H.P公司的問題發送第2184號文本,其內容說明因協福工業區開發商的協福工業區股份公司(HIPC)未獲國家審批租賃上述土地,所以未有審核T.H.P公司投資項目的依據。
實際上,在協福工業區二期租地的許多企業也陷入類似情況。再者,各家租地企業雖未獲簽發投資執照,但仍要按合同付款,否則會被HIPC公司罰款並徵收滯納金。
對於HIPC公司未辦理租地法理卷宗的原因,該公司領導表示,因為遭遇K系數的羈絆。事情簡略如下:2014年,工業區土地已獲清拆,HIPC公司便投建基礎設施,同時申請繳納土地租金。初期,市資源與環境廳確定每平方土地的租金為逾40萬元。該公司認為,租金超出鄰近各個居民區的價格,就呈文提議調降。由於辦理手續的時間延長,幾年後再審定的地價已上升一倍。HIPC公司當時仍然認為地價不符合,又提議再確定地價,但數年後的地價繼續上升。直到去年,職能部門審定地價為每平方米180萬元。面臨地價一直上升的情況,HIPC 公司只好按上述地價繳納租地金。
遭遇K系數羈絆
然而,繳納租地金的問題並不簡單。市資源與環境廳提議的地價得不到財政廳批准,而要求重新計算,故事情一直拖長。具體是,協福工業區一期分為3塊土地,總面積達32公頃,已獲市人委會批准一次性支付租地金。其中,市資源與環境廳聘請諮詢單位審定兩塊土地(19公頃)的價格,另1塊土地的價格未獲審定,但所有土地未獲確定一次性向國家繳納租地金的價格。此外,協福工業區二期項目(佔地近600公頃)只有475公頃獲清拆補償。因項目規模較大,須按“捲席式”開展,一邊清拆補償一邊申請租地。
從HIPC公司成立至今,市人委會先後6次(2011年,2015年,2016 年及2017年)審批該公司租地,8塊土地的總面積達350公頃。市資源與環境廳按每次審批租地的《決定》投標甄選審價諮詢單位。然而,各審價單位採取不同的審價方法,故最後結果有差異。此外,每個審價單位還公佈結果不一樣(土地屬於協福工業區二期)。因對價格得不到一致,市財政廳提議資源與環境廳呈文請示資源與環境部所屬土地管理總局的意見。與此同時,市財政廳要求審價單位須蒐集HIPC公司由幾年前至今出租土地的營業額,方便審價單位計算發展趨勢。
從2015起,職能部門與許多單位舉行了不少會議並進行審定價格,但至今仍未能達到一致。到去年初,市財政廳仍不通過的理由如下:對投建資金尚無共識;一次性支付租地金的價格低於本市地價框架;審價方法與若干土地有差別,提議審價重新計算價格等。於是,未能租地價格的事情延長了逾4年,已對工業區設施投資公司確定資金價格一事造成影響,不可確定給次要投資商出租土地的價格,獲國家交地的土地儲備開發效果低,後果是開展投資項目與給企業簽發 土地使用證書的進度放緩。
因此,市人委會須及早指導各部門統一地價確定方法,力爭克服協福工業區以及各家租地企業的 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