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刚颁行第131号《议定》,允许使用儿童辅助基金作为受害的未成年人预支诊治病费用。该政策将紧急救治权利置于首位,确保没有儿童因财务障碍而未能及时进行急救。
实际上,许多暴力、侵害的受害者在危急状态下必须入院,但家属无力支付费用,而施害者尚未赔偿、逃逸或身份尚未确定。这一缺口导致受害者接近医疗服务被延误。
该议定允许在紧急阶段,对于生命、健康受到侵害但尚无法立即获得赔偿的场合,从儿童辅助基金预支费用。实施原则为快速、便于接近、对象准确,旨在确保及时辅助。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单位即使尚未收到预支款项,必须实施急救。此规定消除了急救中的财务障碍,绝对优先儿童的生命与健康。
该政策也强调不得歧视、分别对待受害者,同时扩大辅助条件:施害者属贫户、贫穷边缘户、已死亡、逃逸或身份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