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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完善调控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越通社报道,7月29日下午,在国会主席陈青敏的主持下,国会常委会审议并就《房地产经营法》修订的政策方向提出意见。

国会主席陈青敏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国会主席陈青敏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据政府呈文,修订该法旨在体制化党的关于革新、精简机构、推进分级分权、削减经营条件、推动数字化转型、解决实践瓶颈和完善调控机制的主张,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分级分权管理,《房地产经营法》修订草案将项目转让审批权限从政府总理下放至省级人委会;取消建设部在该领域的监察任务。关于新内容,草案补充了房地产交易流程;规定外国个人、定居海外的越南人可购买、租赁购买住宅及建筑面积部分;补充通过冻结账户或协议方式保障合同剩余价值5%的机制;补充可转让的经营合同类型及房地产产品电子识别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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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的主持下,国会常委会审议并就《房地产经营法》修订的政策方向提出意见。图自越通社

国会经济财政委员会常委会赞同修订该法律的必要性,建议审查将住宿用途住宅、旅游公寓、办公公寓(Officetel)以及建筑物内部分楼面面积纳入房地产经营范围的问题;确保各相关法律之间的统一性,并不将违规行为合法化。

国会主席陈青敏明确指出,修订工作需放在土地、住宅、投资、建设等法律体系的总体框架中;体制化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确保同步性,避免重叠。

陈青敏主席评价现行法律暴露诸多不足,特别是在定金和预售未来形成住宅方面。最高5%的定金比例不足以保障财务承诺,容易导致投机和随意毁约;规定只能在项目具备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收取定金,限制了开发商合法的融资渠道。关于规划,土地使用规划与房地产经营条件之间的“脱节”状况造成项目审批阻滞。

陈青敏主席建议聚焦于几项重点政策:完善定金和前期融资机制;明确规定在项目具备条件前的投资合作意向协议和意愿登记形式;遵守最高限额,附有银行担保和监管。同时,要求规范房地产标识并将其纳入国家数据整合:每项产品获发唯一识别码,交易前在系统上公开信息;不符合识别码要求的交易将不被法律认可。

陈青敏主席强调,此次修订不是简单地收紧或放松,而是构建透明、稳定、具有高度可预测性的法律框架,并与《土地法》、《住房法》、《信贷机构法》保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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