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公开、透明和落实问责责任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表示,本次会议审议并决定多项重要事项。其中,胡志明市2025—2050年总体规划及百年愿景,是规划发展空间、布局动力区域、连接基础设施和指导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建议,规划获通过后,市人委会应及时制定符合各阶段要求的计划和实施路线图,明确优先任务、关键基础设施工程、资源及各机关、单位的责任。
各厅、处、部门以及168个乡、坊、特区政府也应主动审查管理范围内的任务,确保土地、投资、基础设施及都市发展方面的各项决定符合总体规划。
特别是,市人委会应将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的都市发展法实施《决议》具体化为实施计划,明确牵头机关、配合机关、任务及完成期限。运用新机制时,必须确保公开、透明,落实问责责任,并保障人民和企业的合法、正当权益。
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强调:"城市不仅要有良好的机制和政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执行能力。不能把颁布计划和指导文件当作最终成果,也不能以此自满或评估KPI,而应以实际成效作为衡量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
重新安置必须成为关键环节
对于有关预算、公共投资、项目投资主张及调整投资主张的各项《决议》,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要求确保资源用在正确目标和重点领域,同时强化工程、项目从筹备、实施到投入使用各环节的责任。
市人委会应继续指导审查项目进度、实施能力和资金需求,根据实际执行能力及投资成效合理安排和调整投资资金。城市应优先安排资金用于急需、具有连接性和带动效应,并直接有助于实现发展目标的工程;力争按照计划及政府要求,完成100%公共投资资金拨付。
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建议,加紧落实都市整治、河道环境改善项目的各个环节,包括投资筹备、项目审批、赔偿、援助、重新安置、征地清场及施工。其中,重新安置必须作为关键环节。
市人委会应严格管控各项目的总投资额、进度、质量和成效。调整项目投资主张的建议,必须按照权限和规定审慎审议。
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表示,市人民议会常务处将继续与市人委会及相关机关配合,跟进、督促和监督各项《决议》的落实,及时按照权限审议并建议处理出现的问题,尤其是进度滞后、可能影响资源使用成效及人民正当权益的事项。
谈及2026年任务,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强调,城市仍有许多工作需要落实,尤其要尽最大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两位数增长。同时,城市还须实施多项新机制、新政策,为下一阶段发展奠定基础。
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指出,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均旨在疏通资源、提高治理成效和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并相信各项《决议》将尽早发挥作用,助力破解瓶颈、释放资源,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力。
本次会议通过47项《决议》(包括29项规范性法律《决议》和18项个别《决议》)。其中,17项《决议》旨在具体化并落实都市发展法规定的机制和政策,有助于完善法律基础,为城市主动开发各项潜力和资源、推动胡志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