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代表、富安省勞動與榮軍社會廳副廳長范氏明賢就頒行大中學生工作規制的《通知》草案令人反感、缺乏依據及違背教育目標的內容,具體是對學生、大學生若第四次賣淫,將被勒令退學的規定提出質詢。
教育與培訓部長馮春迓答詢時認為,此規定早就頒行。然而,在修訂過程中,草擬委員會,具體是能力有限、責任意識差的直接工作者已將草案上傳網頁,導致輿論嘩然。國會代表范氏明賢對部長的答詢表示不贊同,認為部長應該正視事實,不應迴避,以在未來期間為教育部門制定更積極的措施。
達樂省國會代表黎氏青春以教育工作者的資格認為,在革新過程中必須探索、試行,所以發生差錯在所難免也很正常。因此,希望范氏明賢代表向教育部門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獻策。之所以這樣說,因為該代表在會場上所提出的觀點可能影響到社會輿論,對教育部門產生悲觀和缺乏積極性看法。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對爭論作結論發言時認為,不應該以具體的事件來否認部門、單位、地方所作出的努力及結果,同時表示:“必須作出客觀的評價為社會作正確、良好的輿論導向。”
昨日下午,國會代表張仲義對國會代表黎氏青春的意見表示不贊同。選民和國會代表儘管各有不同的方式,但都想聆聽部長的答詢,故應該受到尊重。所以,與會代表彼此爭論是正常的,不應該以主觀的態度對彼此抱有成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