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清雲代表(金甌代表團)在國會論壇上發表,提出制定《經濟安全法》的8大理由。這是出自威脅到經濟安全的危機如:由於經濟、尤其是對外經濟活動導致國家主權被侵犯的危機。比如非法的“九段線”圖像出現在從旅遊到其他經營活動領域的許多工具上,沿海不動產項目問題也正受輿論關注 。
又如通過公家投資增長指數,財政年度政策安全的宏觀平衡不穩定導致的危機,通過國際合作項目而貪腐,因為可隱藏個人的陰謀及既得利益者以操縱經濟;通過規劃使用土地的投資政策進行貪腐;通過規劃使用土地的投資政策進行申訴;生活環境安寧;威脅人民的性命及文化安全方面的危機。
黎清雲代表強調:最後是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球的影響顯示,世界正在重新重繪政治-經濟版圖。通過疫情的全球漏洞迫使各國以各身的方法加強經濟安全。那是確保內力以防止外力的不良影響,是疫情可能破壞各國之間在經濟活動中的連結,從而影響國內的市場安全。而國會可能應責成國會或政府的機關研究頒行這一法則。
〔又訊〕昨(22)日下午,國會聽取司法部長黎成隆受政府總理阮春福的委託,闡述《行政違規處理法若干條文修訂、補充法》草案的呈文。
司法部長黎成隆表示,對於補充“在個人和組織違規建設工程、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的地點停止水、電供應服務”規定,第一項意見認為,應規定這是執行行政違規懲處《決定》的強制措施。第二項意見認為,應規定這是制止和確保行政違規懲處的措施。
有關補充執行行政違規懲處《決定》的強制措施,國會法律委員會不少意見是補充上述措施,那是制止行政違規懲處的方法表示贊同,其中,水、電供應事宜獲使用為行政違規懲處的工具。如此規定可確保符合事件本質的措施,落實行政手續相當於行政違規懲處,同樣可扣押贓物、工具和吊銷建築許可證與執業證。
若干意見贊同補充上述措施是執行行政違規懲處《決定》的強制措施,但建議縮小適用範圍,按照僅適用上述措施以強制執行行政違規懲處《決定》並且採用有限期停止活動方式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