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1月1日起,凡屬於強制社保參加對象都必須為社保與撫恤基金繳納8%月薪。而外籍勞工如果持有由越南職權機關簽發的工作許可證或執業證,並與越南僱主簽訂不定期合同或一年以上勞動合約,均屬強制社保參加對象。遵照政府第11號《議定》有關外籍勞工《勞動法》若干條款實施細則之在企業內部職工調動,根據《勞動法》第187條第1款的規定勞工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情況例外。
僱主方面,今年12月1日起到2021年年12月31日止,仍然有義務按僱員月薪去支付強制社保。具體是:繳納3%疾病、產假津貼基金; 0.5%勞動事故和職業病津貼基金。因此,僱主在這段期間要支付的社保金額比例是3.5%。從2022年1月1日起,僱主每月繼續為勞工繳納3.5%的疾病、產假、勞動事故和職業病津貼基金。此外,再繳14%退休和撫恤基金。越南社保機關副總經理姚越映表示,基本上外籍勞工參加社保的實施政策沒有遭到困難或羈絆。
目前,為輔助在我國外勞參加社保,政府正在指示勞動、榮軍社會部與越南社保機關就新的社保規定進行商議。相關機關正在與合作夥伴商談判以避免雙重繳納。目前,我國與韓國已經結束第四次商議,這是與越南之間有眾多勞工交流工作的國家之一。職能機關也正在與日本和德國夥伴進行必要洽談。他指出:“這項議定生效後,將繼續擴展至有眾多勞工在我國工作的國家,就新社保規定進行雙邊洽談, 為在外國工作的越南勞工爭取更好的政策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