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市青年突擊隊公益勞務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將是展開選擇科技措施供應商的單位,以按規定落實管理停車及收費事宜。同時,按規定管理收支費用;定期向市交通運輸廳、市財政廳匯報以監督。
若收入大於支出,市交通運輸廳將主持並與市財政廳、市青年突擊隊公益勞務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及各相關機關、單位配合,及時向市人委會匯報與參謀,並上呈市人民議會重新調整符合的比例。展開停車與收費管理機制的運作經費獲撥自暫時使用道路停車收費的提留額。
市人委會責成市青年突擊隊公益勞務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與各相關單位(即科技措施供應商及結算措施供應商)配合,展開管理停車與收費的工作。至於市交通運輸廳卻根據若干街道上的交通秩序情況,向市人委會參謀調升或減少各收費停車街道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