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市人委會主席阮成鋒最近就市人委會常務處接見公民制度落實事宜簽發文本。據此,市人委會主席、各副主席會定期接見以下場合的公民:獲市領導審批或指導,屬於市人委會主席的解決權限範圍或郡縣部門按法律規定遲緩解決的呈文;獲市領導作出指導意見或結論而緩慢落實的事件。
對於異常複雜、具有眾人參加、與多個機關的職責有關或各機關之間尚存在不同意見的事件;以及若不及時處理可能引起秩序治安混亂事件,則市人委會主席、副主席也臨時接見公民。定期接見日子為每月的20和27日。若適逢節假日或臨時出差,將在接著的工作天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