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勞動事故日增
11月5日早上,青年N君(安江省人,21歲)正在平盛郡一幢高層樓房的四樓施工,突然失足摔下,雖然及時送醫,最後還是傷重不治。而之前的兩個月,何文K(永福人,58歲)和阮氏雯(茶榮人,59歲)也是在SaigonHomes商住大廈工地(平新郡平治東A坊)手腳架倒塌時從高處掉下,傷重死亡。以上是過去三個月裡本市發生的數十宗勞動事故的其二。
據市勞動、榮軍與社會廳的統計,自2016年至今年上半年,本市發生逾200宗嚴重的勞動事故,導致225人死亡,近500人重傷及失去勞動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的嚴重勞動事故都集中於建築施工領域,並且與年俱增。市勞動、榮軍與社會廳的一位監察幹部透露:“這僅是郡縣、單位的報告數據,不排除僱主和勞動管理單位瞞報,實際致死受傷的勞動事故數量可能更多。”以上事故造成的後果十分沉重。不過現時的勞動安全違規事件仍在不斷發生。
記者在平新郡平興和坊永祿工業區1號路建築工程記錄到的實際情況是:雖然已施工到三樓,工程周邊仍未掛起防護網,上層有許多工人在粉刷牆壁,開混凝土,但都沒有繫上安全帶與戴頭盔,儘管法律訂明工程施工高於10米時,必須執行以上安全規定。地上放滿電源插座,混凝土攪拌機的電線外殼磨損,工人卻任由其置於積水中……
除了類似的錯誤行為,許多位於平政縣平興鄉楊鴻住宅區和第八郡同瑤住宅區一帶的住房建築工程也觸犯其他錯誤,例如:從腳手架的下層移動到上層時,工人隨身攜帶各種錘子,混土罐等器具。面對這種危機四伏的景象,記者提醒工人應該繫上安全帶時,同瑤住宅區的一名建築工人居然還天真地回答:“戴著那些帶子阻礙手腳,工作不方便。我們已經施工十幾棟建築物,經驗豐富,不會發生事故的。你也不必擔心我們會受罰,監察力量從來沒有因為這些小錯誤而執法的。”
減少勞動事故:很難實行嗎?
談到降低建築施工勞動事故的解決方案,市建設廳監察領導承認,過去期間,雖然實施了很多解決方案,但結果不如理想。市建設廳代表指出,一部分是因為執法力量薄弱,很難徹底監督、處理所有違規行為。同時部分僱主缺乏守法意識。他認為,為了有效減少勞動事故,除了勞動、榮軍與社會及建設兩個廳的監察隊伍,地方政府與公安力量也必須採取更強硬的懲處措施。
據本市建設廳表示,大多數勞動事故發生在民用和個人住宅建築工地。這些工程都是由私人或小型建築公司承包,或交給建築工人自己組隊承包,根本不懂或者不注重遵守勞動安全與衛生法律規定。所以市建設廳監察部門建議,各郡縣在審批個人建築住房時,人委會應要求申請人提交承建商、建築單位的執業許可證,運營證明。
勞動、榮軍與社會部勞動安全局副局長阮英詩指出,在分析勞動事故損失時,企業和國家機關通常只從醫院賬單,維修設備的成本去評估,甚少考慮到勞動者失去工作或參與勞動市場機會的成本。由於沒有對勞動事故後果作出適當的評估,致使處理形式和後果補救也變得不合理。實際上,由於上述原因,有多宗嚴重的勞動事故沒有被刑事起訴。這缺失延長下去,使到勞動安全法律對僱主沒有威懾力,連帶勞動事故頻繁發生◆
南部勞動衛生安全與環保科學研究分院負責人鄭鴻麟博士表示,為減少勞動事故,必須積極主動防範和控制工地的各種危險因素。目前,許多企業並未積極採取預防措施,通常只在發生事故後才補救。此外,為了建立企業安全文化,無論任何工作,企業必須引導員工積極提高安全意識,安全工作作風和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