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草案,工商部是主持调配乙醇和基础汽油货源以用于调配、混合E10生物汽油的机构。
在第一阶段(从今至5月31日),政府鼓励已准备好乙醇货源、基础设施的企业在其系统内进一步将E10汽油进行调配、混合、分销至用户。
其余企业通过多种措施(从有能力供应的企业购买E5、E10生物汽油),在等待完善混合基础设施条件的同时,转向经销生物汽油。从6月1日起,各家企业按照2025年第50号《通知》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展开经销E5、E10汽油。
财政部研究建议调整E5、E10生物汽油商品的特别消费税和环境保护税,以在生物汽油与矿物汽油之间营造具吸引力的价差;研究制定各项政策,以鼓励生物燃料工业发展,稳定、长期地使用生物汽油。
也根据草案,工商部建议政府允许工商部、财政部确定燃油基准价公式中的各构成要素并公布基准价,以便从6月1日起对E10汽油价格进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