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查結果,本月7日,調查警察機關就安東投資集團股份公司及相關機構、單位的“詐騙侵吞財產”行為作出起訴《決定》;同時按照2015年《刑法》(2017年補充修訂)第174條,對張美蘭女士與其他3名疑犯就“詐騙侵吞財產”行為作出疑犯起訴《決定》、暫時拘押和搜查令。
調查機關確定,各名疑犯因於2018 – 2019年在發行、買賣債券方面呈現詐騙以侵吞民眾上萬億元的違法行為。這些疑犯包括:萬盛發集團股份公司董事長張美蘭(籍貫胡志明市,66歲),溫莎房地產管理集團股份公司總經理張惠雲(籍貫胡志明市,34歲),萬盛發集團股份公司助理阮芳紅(籍貫胡志明市,38歲),新越證券股份公司原董事長、萬盛發集團股份公司原財務副總經理胡寶方(籍貫胡志明市,50歲)。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後,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已按照法律規定實施各項訴訟手續。目前,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正集中調查核實疑犯的犯罪行徑,擴大案件調查範圍並徹底收回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