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有關各中央機關、組織和單位候選人按照3步驟推薦第十五屆國會代表選舉。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阮友勇表示,一是各中央機關、組織和單位領導舉行會議並預計獲推薦候選人。
出席會議者討論有關預計其機關、組織和單位推薦候選人,並徵詢該機關、組織和單位選民的評估意見。
二是,舉行徵詢機關、組織和單位選民對預計推薦候選人意見的會議。該會議在候選人正在任職的地方或辦事處舉行。
最後規程是上述機關、組織和單位領導舉行擴大會議以討論並推薦國會代表候選人。根據上述會議的結果,上述機關、組織和單位有責任指引其機關、組織和單位推薦候選人,按照《國會代表與人民議會代表選舉法》第35條的規定及國家選舉委員會的指引辦理候選人卷宗。最遲在今年3月14日下午5時之前,候選人務必完成繳納國會代表候選人的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