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审批依据
今年7月,家住第十郡的L.V.H 递交卷宗建议签发独栋房屋建筑许可证,其中包括建设地下层作为停车场。第十郡都市管理科作出回应,市人委会正在责成市建设厅为各郡、县及守德市参谋关于家庭户、个人的独栋房屋地下层建设规模与高度的指引方案。在此期间,专责机关暂时尚未参谋签发有地下层的独栋房屋工程建筑许可证,直至具有职能机关的指引。
据了解,许多家庭户陷入上述情况,包括市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在内的机关及组织也如此。该管委会已建议排除与高新技术园区项目地下层建设相关的羁绊。
对此,市规划与建筑厅表示,本市总体规划蓝图获政府总理按2010年第24号《决议》(至2025年)审批是本市批准现有中心区面积930公顷分区规划的依据,基本覆盖比例尺为1/2000分区规划,共逾600个蓝图。比例尺为1/2000分区规划蓝图已审批是确定都市内招商引资项目区域,并制定比例尺为1/500详细建设规划的基础。然而,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蓝图获审批并不包含都市地下空间规划内容,本市也尚未按关于都市地下空间管理的2010年第39号《议定》第十条制定都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
等待解困
近日,建设部监察署已与本市若干地方就地下层建筑许可证签发事宜举行会议。据悉,因本市尚未按第39号《议定》制定都市地下层规定,故在过去期间对有地下层的工程建筑许可证签发依据不足,所以各地方已暂停签发有地下层的工程建筑许可证。
市规划与建筑厅副厅长潘玉福表示,经过建设部监察团的检查,本市提出有关地下层建筑许可证签发的羁绊。本市也举行多个会议,参谋提出解决方案以及满足民众与企业的建设需求。他说:“本市至2040年与至2060年愿景总体规划蓝图的地下空间已获上呈建设部审批。从现在至政府总理批准蓝图,我们须设法纾解困难。在等待政府总理批准市总体规划蓝图,本市领导十分关注解决地下层建设问题。”
最近,市人委会副主席裴春强已签署指导落实市人委会党干事处关于排除地下层建设工程羁绊的第881号结论文本。市人委会副主席责成市规划与建筑厅主持,并与相关单位配合加紧落实地下空间规划相关内容,以便在本市总体规划获审批后能够立即开展。同时,集中调整及颁行取代关于本市建筑管理规制的2021年第56号《决议》,其中,将都市地下空间管理规定的内容补充到此规制,以具备开展的法理依据。
市规划与建筑厅获责成参谋市人委会制定报告,呈递市人委会党干事处批准关于补充规划内容的方案主张,从而解决有地下层的工程建筑许可证签发工作的困难◆
需求大
据市规划与建筑厅,此前有地下层的工程建筑许可证签发事宜主要根据国家关于建设规划技术、地下层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准以及2010年第39号《议定》。
据从2004年至今年第一季度的统计数据,本市已签发1600个有地下层工程建筑许可证,仅第一郡就有642个工程。上述数据显示,除了在商业中心,公共工程、技术基础设施工程和投资项目中地下层建设需求之外,民众独栋房屋的地下层建设需求也非常大,尤其是市中心各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