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總理在會上發表時,記取並表揚各部委、地方已良好配合、準備會議的內容及議程,深入、坦誠、客觀、熱情、責任、建設性、科學及豐富實用性的報告及發言,全面評價第10號《決議》和第12號《結論》的落實結果。
范明政總理強調,發展及確定西原是戰略性地區的觀點;迅速、可持續發展西原是各級、部委、全部政治系統的責任,其中註重發揮地方黨部、政府以及各民族同胞的自力、自強和革新創新,敢想敢當精神。范明政總理建議,若此前我們確定西原地區須“穩定以發展”而目前是優先發展,以有助維持政治-社會穩定,確保國防安全和促進對外工作;靈活適應各種演變,特別是面對衝擊場合,經常保持冷靜、不驚慌,善用有利條件、化解挑戰以發展。
對於發展的目標,政府總理范明政建議西原地區須發展綠色、循環、富有民族文化本色的經濟;改變從農業生產轉成農業經濟的思維,其中形成國際商標的農產品;同步及現代的基礎結構。其中,交通基礎設施是重要基石;是吸引遊客的特色景點;生態系統獲保存、水源安全獲確保;政治安寧穩定;民眾的物質及精神生活獲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