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胡志明市人委会在市人民议会财经处于12月23日对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的首份地价表决议颁行的审查会议后补充阐释与吸收内容。
呈文的内容将于12月26日提交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是农业用地价格的调整。胡志明市人委会告知,农业用地价格下调一事对从事生产的农业用地使用者有积极作用。
然而,在吸收财经处的意见后,市农业与环境厅继续核查并对各区域纯农用地价格的增减幅度进行重新评估。从此,该厅认为,地价表的适用范围广泛并对许多不同对象造成深远影响,因此对以农业用地生产的对象带来了积极影响,但却对土地清拆补偿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根据农业与环境厅于11月26日公示征求意见的农业用地价格草案。具体是,一年生作物用地最低价格为每平方米30万元,最高为120万元;多年生作物用地最低价格为37万元,最高为144万元。
因此,胡志明市人委会采纳了财经处的意见,建议保留已公示征求民意的农业用地价格表草案的结果,以确保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旨在稳定最近合并的全市坊、乡及特区民众的生活。
一年生作物用地(含水稻田及其他一年生作物用地)的地价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