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白俄罗斯安全会议国务秘书亚历山大·沃尔福维奇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高级代表团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共同主持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升安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提升越老“战略对接”水平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虽受台风洪涝影响,越南制造业PMI指数仍保持增长势头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老越友谊公园落成典礼 苏林总书记与通伦总书记共同见证多项合作文件交换仪式 国家主席梁强与文莱苏丹一致同意提升全面伙伴关系水平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和夫人抵达万象 开始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 胡志明市探讨提升两级地方政府运行措施

撤回对房地产交易利润征收20%税率的提议

维持转让价值的2%征收税率

这是市房地产协会主席黎黄洲在政府于今年7月31日下午举行,政府副总理胡德福主持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会议过后告知的。

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中,财政部尚未建议对房地产转让利润征收20%的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中,财政部尚未建议对房地产转让利润征收20%的所得税。

据黎黄洲主席告知,这是财政部在采纳各相关意见之后,对《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提出的新定向。

财政部副部长高英俊在会上告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将维持对房地产转让,即按当前交易价值2%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暂未建议按每次房地产交易利润的20%收税。

与此同时,财政部也暂未像之前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建议根据持有房地产的时间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确保可行性,符合当前阶段的实际管理情况,落实党和国家的主张政策,迈向实现8%的经济增长目标,为未来几年创造增长动力,目前将维持现行的2%转让价征收方式,研究为期5年的路线图,转向按房地产交易利润和持有时间征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