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瑪麗蓮‧夢露,是上世紀性感女神的代名詞。但在1926年6月1日出生時,她還並不叫這個名字,那時,她還叫諾瑪‧簡‧莫泰森,曾在十二個家庭中輾轉無依,從未感受過父母的愛。
失去了母親,諾瑪也失去了家,此後,諾瑪在孤兒院和收容所間“漂泊”,受盡了冷眼和虐待,甚至在她進入青春期後,遭到寄養家庭男主人的性騷擾。
為了讓自己儘早脫離這種生活,16歲,她嫁給鄰居家21歲的兒子,原以為生活就此可以迎來轉折,結果戰爭爆發,丈夫奔赴前線,為了生計,她只好去降落傘車間做工人。
一次偶然的機會,一個攝影師,發現她的美貌,希望刊登她的照片,印在雜誌上給前線士兵“鼓舞士氣”。
當時的諾瑪展現了自己撩人的風姿,她的美麗比一般女孩兒多了幾分性感,一下子就受到了無數人的歡迎。她意識到自己即將成為演員,馬上棄絕了那個平凡的名字,為自己取名:瑪麗蓮‧夢露。
丈夫回來後,兩人正式離婚,隨後,在公司的建議下,她提高發際線,將頭髮染成鉑金色,穿暴露的衣服襯托美玉般的肌膚,並在五官上也動了些細微的手腳,讓自己變得更加性感、迷人。購買這些照片的商人,正是《花花公子》的創辦人,大名鼎鼎的休‧海夫納。
她知道自己沒讀過多少書,私下裏總抽時間學舞蹈、表演,書籍更是她形影不離的夥伴。 然而,不管她如何豐富內涵,影星也好,觀眾 也罷,還有投資商,都只是把她當成一個性感 寶貝。
夢露對此十分失望,她說:“好萊塢是這樣一個地方,他們寧願付你1000美元得到一個吻,也不願意花50美分傾聽你的靈魂。而我常常拒絕第一種請求,而執著於那50美分。”
這時追求她的,是20世紀美國最偉大的棒球運動員之一,迪馬吉奧。一開始,夢露並不喜歡對方,但迪馬吉奧鍥而不捨苦追2年,終於將性感美人摟入懷中。當夢露拍攝《七年之癢》那段,著名的裙子走光鏡頭時,擅妒的丈夫正好在圍觀人群中,眼睜睜看著妻子的裙子飄起,引來現場一陣陣喝彩與尖叫。迪馬吉奧對此火冒三丈。迪馬吉奧無論如何不能忍受,整個人像火山一樣噴發了。結婚不到一年,兩人便分道揚鑣。
不久後,夢露開始第三段婚姻,這次戀人是劇作家亞瑟‧米勒。5年後,兩人選擇結束婚姻。隨後,夢露接拍新片《瀕於崩潰》,並大膽地接受拍攝裸體鏡頭。然而,就在電影拍完不久,夢露迎來了死亡。
1962年8月5日,凌晨4時25分,美國洛杉磯警官傑克‧克萊蒙接起電話,聽到一個駭人的消息:二十世紀全世界最性感的女人,36歲的好萊塢巨星瑪麗蓮‧夢露全身赤裸,死在了自己的臥室中。更加令人詫異的,是官方給出的報告:“我們最終認定,這是一起自殺事件。”
但公眾對結論產生了巨大的懷疑,因為當時在美國有許多流言,而其中傳播最廣泛的一個,就是夢露和總統的私情。
在夢露的死亡事件發生之後,不少人猜測,夢露的死,並非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背後有不可告人的政治陰謀。畢竟,她正處事業之巔,為何要匆忙告離人世呢?
從一個孤苦伶仃的女孩,到一個普普通通的女工,再到驚艷世界的性感明星。夢露能寫下這樣的傳奇,不僅依賴於她的美貌、性感,也不僅依賴於背後的商業運作。浮動在眾人眼前的光鮮背後,她有著積極進取的精神,也有著難以想像的脆弱。
而令人感到無比詫異的是,1962年,為夢露舉辦葬禮的,竟是她的第二任丈夫,迪馬吉奧。下葬了夢露之後,他去花店,訂下一份長期訂單,每週三次,都要在夢露的墳前獻上玫瑰。此外,在生命的最後一刻,迪馬吉奧的最後一句話是:“我終於可以去見夢露了。”也許,他一生都愛她,但當他不斷表達這份愛時,瑪麗蓮‧夢露已不在人世了。她帶著遺憾與傷痛離去,留給世界的是無限的唏噓。
終此一生,她都在尋求靈魂伴侶,也許有一瞬間,她找到過,也許沒有。看著夢露傳奇而又遺憾的人生,如果遇到令你心顫,而又願意傾聽你心聲的人,那麼不要猶豫,儘早說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