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購買
據政府的評價,我國酒類銷量正處於高位,並呈快速增加趨勢,故應及時設法監控。具體是,全國去年酒和酒類銷售量分別約達3億零500萬和41億公升,人均啤酒銷量約達42公升。我國啤酒銷量在東南亞排名第一,在亞洲僅次於日本和中國而排名第三。
衛生部長阮氏金進援引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數據表示,每國家的酒、酒類費用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3% 至3.3%,其中間接開支通常比直接開支多至兩倍。在我國,儘管酒、啤酒費用處於世界低位(佔GDP的1.3%),但與酒類有關的損失卻高達65萬億元,而且這也是導致15至49歲男性交通事故比例上升的3個主要原因之一。阮氏金進部長指出,酒、啤酒在我國到處可見,賣酒時間和當場飲酒量未受限。啤酒廣告、促銷、贊助活動由於未得到基於法律規定監管,而仍普遍,也未有對兒童、青少年採取的禁酒措施。
由此,草案規定嚴禁在任何方式下進行酒精濃度15度以上的酒類廣告;嚴禁強迫18歲以下人士飲酒和禁止提供關於酒、酒類對身體影響的不實資訊;幹部、公務員、職工和勞工在上班、午休時間不得使用含酒精的飲料;嚴禁賣酒、啤酒的地點包括:專供18歲以下人士的醫療、教育單位和娛樂場所;不得在網上賣酒、啤酒,不得給18歲以下人士出售酒類,或以自動售貨機銷售酒類。
加徵關稅
國會各社會問題委員會對草案審查後基本上對呈文關於此項法律的必要性表示贊同,強調須體制化黨對“防病比治病更重要”的一貫指導觀點;一致“按路線圖上調特別消費稅以逐漸減少酒類銷售量”政策,但建議在法律中明確地規定增稅路線圖的原則。
對於酒類廣告監管工作,現有兩方意見。第一是贊同按草案緊密地監控酒類廣告活動以限制消費;另一意見則擔憂緊密監控酒類廣告將影響到財政收入和有關酒類資訊的知曉權。然而,國會各社會問題委員認為,監管酒類廣告對財政收入的不利影響遠比財政預算和民眾為治療酒類疾病和克服各有關社會問題的開支少,所以對第一方意見表示贊同。這是《酒類危害防控法》草案首次提交國會以徵詢意見◆
酒類導致交通事故後果
克服費用近50萬億元
克服費用近50萬億元
衛生部長阮氏金進指出,我國酒類、啤酒費用儘管為全球最低(佔GDP的1.3%),但酒類所致的損失卻高達65萬億元。
酒類、啤酒是導致6種癌症的原因之一,直接治療費用總額為近26 萬億元,佔去年GDP總額的0.25%;與酒類、啤酒有關的交通事故所致的後果克服開支佔去年GDP的1%(約50萬億元)。值得一提的是,根據2013年學生體康考察結果,近44% 八年級至十二年級學生於14歲前開始喝酒、啤酒和逾22%人最少一次喝醉。2015年男性飲酒、酒類達危害量場合佔44%,比2010年增近一倍,主要是在少數民族、山區和農村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