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出席有政府副总理陈红河、副总理黎成龙、各位部长与各部委及政府所属机关领导。斯次会议分别对《国家在企业资金管理与投资法》(修订)草案;《企业所得税法》(修订)草案;《特别消费税法》(修订)草案讨论并提意见,其中,很多社会舆论关注问题如特别消费税的纳税对象与税务计算法。
听取与会代表的报告和意见后,范明政总理对上述内容作出结论时,欢迎并高度评价财政部作出的总结与实际评价,主持并与各部委和地方配合征询各相关机关、个人、组织与受到影响对象的意见,并综合意见制定法律草案。对上述具体内容提意见的同时,范明政总理强调若干指导观点与法律草案制定工作的大导向。建议详尽核查上述法律草案的调整范围,确保开展期间比现行法律规定没有造成法理漏洞;进一步核查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适用法律过程,确保详明也不交叉重疊、矛盾或出现其他不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