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大水镬医院综合计划科主任张世协医生表示,发生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服务区引道的事故,起火的救护车并非医院车辆。
具体是,该车为外部单位的转运车辆,与医院签有协议,获准进出医院接送病患,但并非医院的专业急救车,司机亦非医院人员。
事故发生后,有两名伤者在同奈隆庆医院接受初步救治,其中一患者V.V.H.(75岁,寓居嘉莱)随后转送至大水镬医院。
该病人于12月18日4时15分被送至医院急救室,入院时意识清醒,GCS评分15分,血压90/60毫米汞柱,脉搏每分钟102次。
目前,病人正在烧伤与整形科继续接受治疗,诊断为:面部及四肢二度火焰烧伤,烧伤面积5%,并伴有慢性丙型肝炎。
医院代表亦前往慰问并向H先生及其家属表示哀悼,其家人在事故中不幸遇难。
据交警局代表告知,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为救护车司机观察不慎、车速过快,在进入服务区范围后不减速,导致事故发生。
与此同时,涉事牵引车亦违规停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指引的路段停车。
交警局表示,此事故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多个问题,必须进一步查明。
据报道,事故发生于12月18日凌晨0时14分,地点为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41公里处(同奈省春桂乡,隆城-油曳方向)的服务区场地,不是在高速公路上。
救护车(因完全烧毁尚无法确认车牌)撞上停靠在服务区入口坡道处的一辆牵引车,车牌编号38H-021.42,由司机N.V.K.(生于1980年,寓居河靖香山)驾驶。
发生碰撞后,救护车随即起火燃烧。
事发时救护车上共有5人,其中3人被困车内不幸身亡,分别为患者N.T.L.A.(1963年出生)、V.V.N.(约30岁)以及救护车司机。
V.V.H.(生于1950年,籍贯嘉莱)与N.T.T.H.(生于1973年,籍贯嘉莱)被送往医院抢救。
警方已对牵引车司机N.V.K.进行酒精及毒品快速检测,初步未发现违规。涉事救护车自大水镬医院出发前往平定,救护车证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