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来乐观讯号
越南第一太平戴维斯公司(Savills)谘询经理江杜认为,2024年《土地法》将带来各具突破性的转变,促进确定地价工作的效率效果、提升透明度且方式更加灵活。采取根据市场调整价格方案并扩大地方决策权,新法将有助改善地价确定流程,使市场和国家财政预算都受益,从而增加房地产供应源,缩小供需缺口以及降低房地产价格。未来期间,地价资料库完成后,所有买卖、转让活动的交易资讯也获公开。届时,无论买家或卖家都可以登入以了解交易资讯,帮助参与者清晰认知市场,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与此同时,房地产的买卖和转移活动将变得更加容易,有助提高市场流动性。江杜经理评价:“房地产相关法律已获通过并计划尽早生效,一系列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得以投资和投入运作,一些重大项目即将入市,以及买家的信心回归,将为今年的房地产市场带来乐观信号。”
雄王大学副校长陈越英博士也持相同观点,他表示,新《土地法》、《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将对市场、企业和民众产生积极影响。其中,《土地法》帮助企业可以更加容易接触土地储备面积以开发项目。《房地产经营法》明确规定,购买未来形成住房的定金不得超过合同价值的5%,减少租购未来形成住房的预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值的50%);从事小规模房地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不必成立公司;房地产仲介企业只需一人持有仲介执照等。此法也透过各项规定来净化市场:房地产仲介要加入房地产交易平台,不得自由执业,分红必须透过银行转账;开发商在将房地产项目投入运营之前必须公开有关项目的资讯;交易产品时,合同必须记录实际交易价;以及约束划分土地(至三级都市)。
而《住房法》将有助于提高民众获得住房的机会,补充可购房对象,为海外越南人和外国人在越购买房地产创造顺利条件。与此同时增加多项规定以发展社会住房领域,补充可购买和租赁此类住房的对象。除此,住房管理和开发领域的规定也更严格,例如规定小型公寓必须设有齐全的消防系统、要制定建筑项目等等。这些举措有助于净化和提升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促使市场永续发展。陈越英博士指出:“实际上,已有迹象呈现市场具备‘起飞’的各个因素,例如来自管理层的支持、市场相关法律即将生效、开发商的决心以及客户/投资者的信心都得到加强。这些因素起相互作用,帮助市场更快地复甦。”
今年底市场或复甦
回顾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史,市房地产协会(HoREA)主席黎煌洲评价:在2017至2023年阶段,其中长达4年(2020至2023年)是市场最困难的时期;起因来自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以及部分地区的地缘政治冲突。这些冲突增加了通胀风险,致使总需求量降低,打乱全球供应链,从而直接影响到国内经济和房地产市场。黎煌洲主席引证:“在2023年第一季,房地产市场负增长16.2%,第二季负增长11.5%,第三季负增长8.7%,结束2023年,房地产市场负增长6.38%。直至2024年第一季,新住房建设项目数量太少,社会住房建设项目仍然短缺。从现在到年底,本市房地产市场的供求量仍存在失衡危机。尤其是平价商品房和社会住房供应源的缺口很大。”
在此背景下,为帮助市场尽快复甦和发展,政府已建议国会允许《土地法》、《住房法》以及《房地产经营法》提前在今年7月1日生效。黎煌洲主席表示,当涉及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提前生效,必须尽快颁行各相关议定、通知和指引。从此,法律系统确保贯彻、统一和切实,并可以排除本市148个房地产项目和全国数百个项目的大部分法理羁绊。因为企业当前所遇的困难有七成涉及法理羁绊。黎煌洲主席预测:“如果这些法律及早生效,将起到积极影响作用,推动房地 产市场从今年底开始复甦和重新 发展,以及约从2025年中恢复正常。因为落实政策、办理投资手续程序和开展房地产项目也要花一段时间。”
实际上,最近数月,房地产市场已逐渐复甦,但在市场份额和区域之间存在分化。具体是,公寓房市场、尤其是各个满足实际需求的项目最快恢复。河内市在价格和交易数量方面都是恢复得最快的地方。本市的复甦速度较慢,但已出现各个积极讯号。从现在到年底,供应量继续呈现大幅增加趋势。由于经济增长保持在两位数,加上都市化进程,在河内、本市、岘港、海防、平阳、同奈等大城市,住房需求基本上将维持高额增加。房地产交易平台和仲介也恢复活动。具有住房需求民众和投资者不再抱着等待市场再降价的心态,而是开始主动寻找合适的房地产。预测随着新法在未来数月生效,房地产市场将很快回归“新常态”并快速复甦◆
各项统计显示,自1990年至今,世界金价上涨了约30倍,美国和世界房地产价格上涨约100倍。而在越南,从1990年到现在,偏远地区的房地产价格上涨了约100倍,河内、本市等大城市则上涨约400倍。这是巨大的涨幅。价格高涨是供应源短缺所致。此外,越南的财富纍积位居世界前列。这意味着投资机会还很大。
(经济专家黎春义)
如果各项法律及早实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作用,推动房地产市场从2024年底开始复甦和重新发展,并约从2025年中恢复正常。
(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黎煌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