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结论,市委常务处就成立两个党部达成共识:胡志明市各医疗单位党部,是在对本市各医院、院所、医疗中心的党组织进行部署、移交的基础上,作为直属市委的基层党组织的上级党部。
与此同时,胡志明市各大学、大专学校党部,是在对本市大学党组织、各所大学、大专学校进行部署、移交的基础上,作为直属市委的基层党组织的上级党部。
市委常务处也一致同意维持胡志明市国立大学党组织的模式,作为直属市委的基层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当党中央书记处、中央组织部对胡志明市国立大学党组织重组模式作出导向时,市委组织处将继续为市委常务提供参谋意见,市委常务处按规定和结合市党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