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規定原則上企業等僱主以現金方式支付工資,若有厚生勞動省省令則允許採取銀行轉賬等方式。政府在上月的特區諮詢會議上將解禁數字貨幣列為“儘快研究
事項”,專家議員要求以今春為預期得出結論。
事項”,專家議員要求以今春為預期得出結論。
對象貨幣種類尚未確定,而除了存放於IC卡和智能手機的普通電子貨幣外,貨幣轉入預付卡、手機結算應用軟件(APP)等方式也將成為候選。政府打算以在金融廳註冊的“資金移動企業”的結算服務為基本物件,對經營健全性等必要條件加以規定。
推行背景在於數字結算的普及,加之隨著新在留資格的設置,外籍勞動者將增多。在日本持有資產和實際交易情況較少的外國人難以開設銀行帳戶,東京都政府等認為數位化需求高漲,提出希望解禁。諮詢會議相關人士設想經特區試行後面向全國推行。
資金移動企業有義務確保全部託管資產的安全,而政府部門的監管比銀行寬鬆。據內閣府介紹,一旦此類企業破產,用戶取回資產需要約3個月,即使保險公司進行補償,如何將錢交給無銀行帳戶的人成為課題。政府將在同勞動與經濟團體、IT行業協商對策的基礎上著手完善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