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國會決定補充到2020年法律、法令制定計劃,將於國會第十次會議提意見的《陸路交通法》(修訂)、《毒品防打法》(修訂) 與《工會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草案和預案。至於國會有關參加聯合國維和力量《決議》將於國會第十次會議提意見,並按照在一次會議規程通過。《對革命有功者優惠法令》(修訂)將獲補充到2020年的計劃裡。
《競賽與獎勵法》(修訂)草案獲調整延後進度,從第十四屆國會第十次會議議程(今年10月份)提意見,轉至2021年10月第十五屆國會第二次會議提意見。有關2021年法律、法令制定計劃,國會決定,2021年3月第十四屆國會第十一次會議將通過4項草案,包括《陸路交通法》(修訂)、《毒品防打法》(修訂)、《工會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與《愛滋病防範病毒造成患者免疫力衰減法若干條文修訂和補充法》。
2021年7月第十五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國會將僅有通過2022年法律、法令制定計劃《決議》。2021年10月第十五屆國會第二次會議,國會沒有通過任何法律草案,僅對6項草案提意見,包括:《機動警察法》;《電影法》(修訂);《保險經營法》(修訂);《監察法》(修訂);《競賽與獎勵法》(修訂)及《知識產權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如此,《土地法》草案仍處於籌備和完善的過程中,尚未呈遞國會審議和提意見。《司法鑒定法若干條文修訂和補充法》已獲國會按照贊成比例一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