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政府總理審批標準,現有市區的人均綠化率為2.4平方米,人均公共工程地2.9平方米;新開發市內區域的人均綠化率7.1平方米,人均公共工程地4.6平方米;市郊各縣的人均綠化率12平方米,人均公共工程地5平方米。
實際上,許多區域的規劃圖案幾乎不按上述3個區域的規劃標準,而僅依各郡縣的規劃標準繪製,故無法確保達到總體規劃標準。特別的是,新開發市區的綠化率和公共工程地率皆不達標,人均綠化率僅5至6平方米◆
實際上,許多區域的規劃圖案幾乎不按上述3個區域的規劃標準,而僅依各郡縣的規劃標準繪製,故無法確保達到總體規劃標準。特別的是,新開發市區的綠化率和公共工程地率皆不達標,人均綠化率僅5至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