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HCDC代表表示,這名青年於本月4日離開胡志明市,至8日確診新冠肺炎,所以尚未能確定他在本市逗留期間已感染新冠肺炎與否,在本市還是在其他省市感染。目前,HCDC才接到通報並正在展開調查。
此前,峴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委會本月9日通報,T.V.Đ(男性,25歲,寓居峴港市蓮沼郡黎獻梅街)確診新冠肺炎。患者是設於峴港市山茶郡的越南Monster - Lab公司的員工。
根據流行病學調查,從4月23日至29日,患者只到公司上班和回家。4月30日,他搭乘上午9時10分從峴港往胡志明市的編號VN113航班。抵達本市後,獲友人N.V.T載到平新郡Saigonhome公寓。同日下午3時,到新富郡阮山街38號Icool K房唱歌。至晚上7時30分去阮惠步行街逛街。之後來到新平郡張功定街Garden咖啡廳。
從本月1日至3日期間,他也前往平新、平盛、新富、第十二郡等郡和守德市若干餐飲店。尤其是1日下午5時,曾去平盛郡奠邊府街的Landmark 81商貿中心,晚上7時30分去第七郡富美興都市區星光橋。3日下午2時45分,到新平郡阮紅桃街的Galaxy電影院看電影。
本月4日下午6時25分,患者搭乘編號VN136航班從本市回峴港。至本月7日晚上,一起居住的胞姐確診新冠肺炎,他也被送去集中隔離並採樣檢測。8日得出的結果是對新冠病毒呈陽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