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3日上午,阮輝子前往新清村文化宮收電費。在此,撿到他人遺忘的一個尼龍袋。其與另一人一起打開檢查就發現裡面存放大量黃金,共有19枚黃金(價值逾8000萬元)。隨後,他把上述尼龍袋封好並通過村內揚聲器通報以便失主前來領回黃金。至同日中午,沒有人來領。因此,阮輝子請石春鄉公安前來檢查並作移交筆錄。
同日下午2時,同居住新清村N.T.T.前往石春鄉公安辨認財務,公安確定T.姐是上述財產的失主,因此公安力量與阮輝子配合辦理手續以向失主歸還黃金。據悉,阮輝子是石河電力公司的合同人員,在石春鄉負責收電費、修理及更換各種小型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