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已參加強制社保者被感染新冠肺炎病,於停職治病期間並持有出院紙,或享有社保機關停職認證,並由權力機關醫療診所按照上述第56號《通知》符合規定簽發充分內容,即按照《社保法》第二十六條與第二十八條規定可獲享生病制度。
接受防控疫情醫療隔離非生病的停職期間,不能享有生病的制度。當前,越南社保機關就上述內容已請示勞動與榮軍社會部意見,一旦有其他指引,屆時越南社保機關將按照新指引開展。
據醫保鑒定資訊系統的統計數據,從今年1月1日至3月20日,全國持有醫保診治病數據如下:總診治病逾3440萬人次(門診逾3150萬和住院逾290萬人次)。診治病單位建議醫保基金結算總醫保診治病費用為19萬3000億元,其中,門診為11萬7170億元與住院7萬58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