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廢水處理
以前和現在的各個排水教程都指出,新都市都應該分別敷設雨水排放系統和廢水排放系統。對於已有共同排水系統的都市,須敷設用來將廢水送到集中處理站處理直至達環境衛生標準後,才向環境排放的排水渠系統。
集中處理方案要求須建設又大又長且深的排水渠,所以施工時間較長,經費也大。因此,更佳的方案是建設多個零散處理站,既能縮減建設工作量和投資經費,又能縮短施工時間,而且能確保處理後水質達環境衛生標準。由於投資經費不大,所以可實行社會化。
去年,VMECO有限責任公司以社會化方式開展為1200個住房單位服務的守德郡鈴東坊鈴東4S高級公寓區廢水處理項目,每晝夜處理功率達1000立方米,投資經費為120億元(包括設計、買地、補償、建設、設備等經費)。房地產開發 商自行撥款投資,並透過出售住房和從住戶收取廢水費回本。
這是正在本市普遍採取的 模式及完全符合於《環保法》。因此,不應該說無法零散地處理廢水。世界上現有很多小型零散處理站,其建設時間短,採取現代、有效的處理設備、技術,處理後廢水也達到環境衛生標準,本市應該考慮在適合的條件下 採用。
在我國各新都市和公寓大樓排水規劃提案中總是有共同的內容:先建設向涌渠排放的初步廢水處理站,未來將輸送到本市集中廢水處理站進一步徹底地處理,以確保廢水在向環境排放前達衛生標準。如果這樣實行,經費將會很大,亦不知道本市集中廢水處理站何時才建設。而且,在本市集中廢水處理站建竣後,在第一期階段的各個局部處理站將被拆卸,很浪費。
為何不從一開始建設達環境衛生標準的廢水處理站以能長期使用?若這樣做,涌渠將不再污染,而且可容易以社會化實行建設,具體是投資商斥資以PPP或BOT方式建設,然後按規定收費用來結算工程管理、運作開支。管理費可由公寓管委會或坊、鄉政府收取,用來支付排水和廢水處理系統的管理與運作費。
對於廢水零散處理方案,輸水路段不長,處理站功率不大,所以輸水管直徑較小,可以使用與鋼筋混凝土相比輕和耐用的材料;另外,由於處理站功率小,所以投資經費不大,投資資金也不再是棘手問題,而且用來建設的地皮亦較容易解決。
須查出問題的根源,才能有效地處理
設計者必須根據實況詳細瞭解以掌握排水情形和水淹原因。水淹起因很多,例如:潮汛、降雨、被人們隨意丟扔的垃圾堵住、雨水收集沙井或擋潮閥安裝工作不確保技術質量等。本市數年來的水淹實際數據顯示,潮水上漲、大雨所致的佔13.87%至28.41%;小雨(降雨量在3個小時內分別達95、85和75毫米)所致的佔50%至67.88%。
因此,本市水淹主要是由於排水渠被堵所造成。所以本市目前最迫切的是解決此問題,而不是集中處理潮汛所致的水淹情況。其中,要著重的是如何適應天氣變化,以及近幾年來與日俱增的都市混凝土化趨勢。
由於本市面積大,將雨水向河渠輸送之路較遠,因此排水渠須很長,其直徑要大且埋得深。這導致投資經費大增,在排水渠尾端的雨水總是溢出,影響其排水能力。為了克服此情況,本市應為每個區域敷設專用的排水系統,為各都市區擴大綠樹面積以增加雨水滲透量;在各公共區域建設各地下雨水儲存池(守德郡已在去年以日本技術試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