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已落後
按照規劃,濱城-仙泉1號鐵路線的14個站,只有3個站是地下站(濱城中心站,市劇院站,巴遜站)。鋪設地下流通是為了善用地下空間,限制清拆;減少場地清拆成本,限制與現有高層建築的衝突。
一個地鐵站的設計規模總則如下:站長240米,寬22米,起碼深度13.6米。該站至少有兩層:候車室(部署電機房,員工活動室,終端設備如售票機,收費站,廁所等)和站台。部署要確保客運交叉口佈局最低,乘客購票上車必須方便。
為了地鐵成功有效地運作,客運發展的方向非常必要;尤其是站台發揮著主導作用。客運發展是指區域緊湊的設計,混合用途,包括定居和貿易,以盡量減少個人交通的需求,並鼓勵乘客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客運發展不僅是城市軌道系統成功運行,也是推動地鐵站周邊區域經濟發展必要的條件,增加使用公交的人數並為乘客帶來更多滿足感。
通過接收和實施技術援助項目的過程中,城市軌道交通管委會建議諮詢方研究地鐵站周邊區域客運發展內容報告,以確保土地儲備和其他公共交通連接,如摩托車停放場,巴士站位置,發展車站的商業單位。
城市軌道交通管委會負責人黎阮明光提出,本市目前“地狹人多”,地下空間的開發被視為是提高土地利用價值的有效辦法,但地下空間的相關管理法律規定雖然存在,可已經過時,尚未更新及時補充。城市地鐵站的所有標準和規範必須符合國外建築設計和施工標準。
此外,本市正處於制定地下空間規劃的過程中,對地下空間的設置、管理造成困難,導致興建地下工程審批流於事務性。地下空間投資與開發利用的法制不健全,多少影響投資者開發地下空間的熱情。
沒有大樓同地鐵站連接
一號鐵路線的最大缺點是與民用建築無關聯。因此,車站周邊大約10位投資商(Vingroup、CT房地產股份公司、Bitexco 集團、SATRA……)辦手續申請同地鐵站連接。如果獲批准連接到車站,他們的工程價值將會大幅增加,從而令相連建築工程業主受益。
為了能夠有效地開發特別是地鐵站和城市的地下空間,城市軌道交通管委會提出了改善地下空間管理法律制度;首先是對地下工程設計標準體系進行審查、補充和頒佈。此外,還需要有國家職權機關監督施工過程的具體機制。此外,建設公共設施工程如地下停車場等,必須盡快完善吸引投資者參加的優惠政策。
建立一個數據庫,統一管理地下工程需要進行整體規劃,以確保相關工作的連接。因此,必須有統一的管理數據庫。同時,設地下工程收集、建設和管理的協調單位。這個國家管理機關還需要建立、更新和公佈數據作為排水系統、供水、通信、地質等各地下工程設計,項目規劃的參考。
要形成完整的城市軌道線路,必要有土地儲備建設配套工程,同城市軌道交通連接,乘客方便使用;必須有城市軌道沿線的土地儲備,以便更好利用城市軌道帶來的土地使用價值。但是,由於缺乏規劃經驗,規劃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目前的城市軌道項目只獲根據城市軌道線和車站佔用範圍劃撥土地。
城市專家們認為,除了開展的城市軌道項目外,還應分工相關單位研究連接城市軌道車站的多式聯運工程的建設(特別是巴士),同時研究車站周邊城市發展規劃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