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書記阮善仁在會上致詞時指出,務求有效地落實非法採沙和運沙防範工作,除了在河口、海域加強巡邏監控之外,各地方必須監控船舶停靠地點以及經常銷售,集結河沙的地點。前江省資源與環境廳副廳長阮文捷告知,該省再沒有獲簽發許可證的沙礦,但用沙需求尚高。各地方務必加強分享資訊,在檢查和處理非法採沙、運沙活動中良好落實配合機制;同時建議修改法律規定,沒收沙量自10立方米以上的運輸工具,而不是如當前規定的50立方米。
在闡述提案時,市資源與環境廳廳長阮全勝稱,提案對在經常發生非法採沙的河流開展,例如同奈河、西貢河、同崢河、柴臘河、隆槽河以及重點是芹耶海域。市人委會與鄰近各省將複查在礦產、水路交通領域的行政處罰規定;審議建議補充,修改對非法採沙、經營和運輸來歷不明沙類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對非法採沙的船舶和駕駛員的制裁措施,確保足以起到懲戒作用以防止事件重演。
重要的措施之一是研究建議在管理、監控非法採礦活動工作中引進科學技術,投資合適的設備,滿足到河流和海上的巡邏檢查工作的多任務和多目標。本市各部委之間每6個月,本市與鄰近各省之間每年定期進行資訊和經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