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表示,T3收费站已停止运营,但收费亭、分流岛、柱基、警示牌和各附属工程等多项设施仍然存在,影响市容美观并潜伏交通安全隐患。
为保护市民生命和财产及当地交通秩序与安全,市建设厅建议建设部和越南陆路局指导BVEC配合IV陆路管理区在上述期限前紧急拆除整个收费站。
胡志明市建设厅致函建设部、越南陆路局、IV陆路管理区以及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发展股份公司(BVEC),建议在2025年12月15日前拆除经过胡志明市辖区的51号国道的T3收费站。
建设厅表示,T3收费站已停止运营,但收费亭、分流岛、柱基、警示牌和各附属工程等多项设施仍然存在,影响市容美观并潜伏交通安全隐患。
为保护市民生命和财产及当地交通秩序与安全,市建设厅建议建设部和越南陆路局指导BVEC配合IV陆路管理区在上述期限前紧急拆除整个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