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創造性 易走歧途
2009年教育與培訓部曾經頒行有關普通學校校長標準的規定,其中,許多內容一旦落時,將明確地規定校長的權益及責任,從而對校長也有更高的要求。然而,許多意見認為,在實踐中,採取上述標準將帶來不如人意的效果。經過10年,教育與培訓部再對普通學校的校長隊伍推出的新標準。
河內市阮秉謙高中校校委會主任阮文和老師提出其觀點:“校長必須是一位善於指導、帶領全校達到教學目標,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目標。校長首先要透徹普通教學目標是什麼、帶領全校追求該目標,不能因為各比賽的成績高低或過於看重理論教學而脫離教學方向。”
阮老師表示,校長太死板、缺乏創造性會導致教育方向脫執的後果。如果對校長提出太多必須執行的要求,將無法塑造一位既有熱心又有指導能力的校長。
河內市懷德縣德上初中校校長阮氏葉認為,與舊的標準相比,新的標準對校長要求更高及更明確,符合於實踐及教育改革的新要求。具體是對校長的學校管理、制定戰略計劃、行動計劃、人事管理及財政管理等能力要求更高。
山羅省沐州縣西進初中校校長陳明德認定:“在教育改革事業中,校內的每一位老師能否完成自己的任務和取得成功取決於校長的輔助。與老師們同行,校長隊伍是決定教育改革事業成敗的主要力量。”
必須培養及訓練
河內市阮秉謙高中校校委會主席阮文和老師表示,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我國的教育系統對校長的評價不太正確,校長的角色未得到重視及進行訓練。他說:“提出有多好的標準也不如怎能選出校長重要。目前,校長主要是從現有的老師隊伍中篩選出來。對於民立學校這個方法可以接受,因為符合按自己的願望選出校長的主張,如果校長能力不滿足工作需求就可以替換。校長必須獲視為一種職業。”
因此,阮老師建議,教育與培訓部必須主持校長培訓工作。校長是一位幫助教育培訓廳長、部長改變其下的教員。
清化省廣富初中校副校長阮氏香也認為,校長在教育改革事業中承擔重大的責任。因此,管理幹部培訓工作必須連續舉行,以滿足新的要求。與其他領域管理專家不同,校長不是一般的管理員,他還是一位老師、一位從事教育事業者,所以對老師和學生的人格造成重大影響。
最近,在與各地方管理幹部隊伍及教員工作時,教育與培訓部長馮春迓也指出一個現實,我們少有特意開辦校長培訓班。校長必須是一位德才卓越、具備號召大眾的能力、有威信及掌握專門業務者。教育與培訓部也制定培訓校長專門業務及學校管理技能的計劃。甚至是廳級、科級教育管理幹部也要獲得培訓,旨在瞭解主張、路線、懂得展開各計劃、政策。只有這樣才能良好運作整個教育系統。如果校長尚未改變而教員已經改變了,就形成不必要的風險。想改變教員,校長必須改變、各級教育管理幹部必須一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