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家庭來說,子女以種種理由加以干涉,阻撓父母晚年的感情,而諸多理由中離不開“重利”因素。對於社會來說,陳腐的道德觀念和風俗限制高齡老人的愛情和婚姻,並投於歧視、誹謗的舉止。但他們忽略了一點就是,他們對高齡老人的愛情和婚姻的干涉、誹謗或破壞是嚴重違反“婚姻律法”。
兩者單身男女老人就不能談戀愛結婚麼?老年人和年輕人一樣,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現在的年輕人都崇尚自由戀愛,為什麼他們對老年人的再婚選擇卻那麼不理解呢?只要符合《婚姻法》中的沒有配偶、沒有不適宜結婚的疾病等條件,老人再婚就是合法行為,子女和社會人士以種種理由加以干涉,擾攘就是違法行為。
老年喪偶、離異、子女難來照顧、遲來的姻緣、年輕曾錯過的戀愛等等是構成高齡男女性黃昏戀的因素。然而陳腐的道德觀念和風俗的解釋是老年應備有老人的一些狀態,如老人必須眼花、駝背、掉牙、對性恬淡無慾是高尚人的修養,所以即使有這方面的慾望也要壓抑,不然就灌於“老不羞”“不現實”的誹謗論言,而子女卻舉出無數條理由如遺產會落入他人之手;會讓人說閒話,認為晚輩不孝,長輩才會出此下策;會愧對已故的老伴;不願照顧護理繼母繼父等理由來反對阻礙,這些都是不合理,有違背良心與醫學的觀念和思想。至於高齡老人本身,也因來自社會上陳腐的道德觀念、輿論的壓力,孩子們的反對而不敢再婚,為避免自惹煩惱情願過著孤零零的生活,導致百病叢生,孤寂而終。
90年代曾發生過這樣一樁真實事故,一位70歲男人娶一位40歲婦女,男的喪偶而女的是單身未嫁,男家中有子女都成長同時一律贊成其老父再婚,然而在婚禮當天,花車停在門前時,圍觀人群中竟然有人煽動小孩子向新娘新郎扔石頭,大人卻明罵暗罵老不羞、老不死,新郎被石塊撞傷額頭,所幸的是只是小傷,然而這種行為根本於法於理都不符合、不明智,而且這種是犯法行為,嚴重侵害他人身體與名聲,若當事人追究的話,煽動扔石頭的人必承受法律懲處。
為什麼人們對這老新娘新郎歧視、誹謗呢?實在是受了陳腐封建倫理道德的影響,其次是無理的嫉妒至“看不順眼”或“看不慣”的心理變態,尤其很多人對婚姻的本質缺乏具備尊重、理解、寬容的基本素質。
根據國際醫學界對於黃昏戀所帶來給高齡老人在心理上以及一些老人病症的良好改善的效果,都獲得認同並極力推薦和鼓勵。黃昏戀對高齡人來說的確可以改善情緒、提高體能,減輕一些危險症狀如高血壓、糖尿病、前列腺病變、憂鬱症、心肌梗塞等,黃昏戀帶來給高齡老人這麼多益處,那為什麼我們不鼓勵,不讚許而採取種種措施去阻礙或誹謗呢?難道要高齡老人生活就是在房間裡看看電視,或是坐在沙發上凝視虛空熬時光至百歲麼?
筆者認為社會各界應依法支持和維護“黃昏戀”老人的再婚需求,對老年人再婚採取一些特殊照顧與指導,比如再婚雙方簽訂協定、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協調子女關係等。至於高齡老人本身應豁然開朗去面對,去接受自己晚來的戀情,獲益的不只是本身,就連社會,家人均獲得意想不到的益處,只要不犯“婚姻律法”就行。一輩子何其長,又何其短。若能與愛人相守一世,人生將無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