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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警察有權調動人與工具以及時實施鎮壓

〔本報消息〕國防安全委員會主任黎晉至少將昨(26)日上午在國會會場,代表國會常務委員會宣讀闡述、採納和整理《機動警察法》草案報告時表示,第十五屆國會第二次會議國會代表討論並對《機動警察法》草案提意見。
國防安全委員會主任黎晉至少將。
國防安全委員會主任黎晉至少將。
會議結束,國防安全委員會常務處主持並與編撰小組和相關機關配合研究、採納和整理上述法案;上呈國會代表團、國會機關及相關機關的意見。

黎晉至少將表示,關於調動人力、工具和設備的規定,國會常務委員會已指導整理調動名稱、內容而僅調動軍方人力、工具和設備的導向。軍方人力、工具和設備調動權力規定已獲調整,旨在確保各項條件供機動警察在緊急場合完成獲責成任務。凡是參與配合防控克服天災事故疫情工作任務的調動人力、工具與設備將由主導力量決定。按照上述法律草案,公安部長獲責成規定機動警察建立流程和開展方案,才能符合實踐和方便開展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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