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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幹部財產申報工作

〔本報消息〕這是黨中央政治局剛頒行的規定。檢查與監察財產申報工作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嚴正落實黨與國家關於申報財產的規定,並及時發現、整頓與處理屬於黨中央政治局、黨中央書記處管理幹部的財產申報工作中的缺點、違規場合;對防範、發現及肅貪作出貢獻。
圖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副主任黎氏水。(圖源:互聯網)
圖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副主任黎氏水。(圖源:互聯網)
檢查、監察財產申報工作的內容包括:落實關於財產申報的規定,檢查屬於檢查與監察對象的幹部,其妻(或夫)及未成年子女的每年財產變動的所有、使用權。
至於財產變動、所增加的財產來源的闡釋事宜也將屬於檢查與監察的內容。
對於檢查工作,黨中央政治局、黨中央書記處、中央檢查委員會具有要求接受檢查的對象提供財產申報、財產變動事宜的資訊、報告及闡釋,以及闡釋所增加的財產來源的權限。
同時查證、結論關於財產申報事宜,以及財產變動須申報的忠實、充分、清楚、及時性,財產增加來源的確實與合法性。                
黨中央政治局、黨中央書記處、中央檢查委員會也將處置或建議職責機關、單位按規定審議、懲處幹部在財產申報工作中的違規行為。至於監察事宜,黨中央政治局、黨中央書記處、中央檢查委員會、幹部正在生活所在地黨支部也將參加監察;並有要求受監察對象提供財產申報、財產變動事宜的資訊、報告及闡釋,以及闡釋所增加的財產來源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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